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編制本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舉報等情況;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m.lengzhuang.cn)下載,篇幅所限,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區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交通路29號;郵編:401420;咨詢電話:023-85883015)。
一、概述
2019年,綦江區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嚴格依照2019年4月15日國務院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開展工作,認真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于相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和形式,把政務信息公開作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群眾監督、融洽警民關系的重要載體,依托區政務服務大廳、公安機關各辦事窗口等傳統陣地和綦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平安綦江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高效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工作。2019?年4月18日,區公安局按照區政府《關于推進政府網站整合及域名規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13號),區公安局不單獨開設政務網站,統一通過綦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開展政務公開,提供政務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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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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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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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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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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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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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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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44 |
44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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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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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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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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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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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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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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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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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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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 |
341.5萬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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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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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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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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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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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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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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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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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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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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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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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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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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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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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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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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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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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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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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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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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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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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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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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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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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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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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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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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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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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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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部分信息發布、更新速度還不夠及時、全面,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時效性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在信息發布的數量上、質量上有待加強和規范,對群眾迫切需要的行政事項類信息應準確公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強信息發布優化升級。著力圍繞工作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全面、準確的發布政策解讀、規范文件、民生服務、警務工作等相關信息,更好地服務群眾。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按照2019年4月15日國務院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完善工作體制和機制。包括信息發布機制、信息審核機制、信息統計機制等。
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