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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76936P/2025-00153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7
- [ 發布日期 ]
- 2021-05-27
重慶市綦江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渝教體衛藝發〔2020〕14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為持續改善我區中小學生營養狀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資助對象
(一)資助學生
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寄宿生中的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
(二)補助食堂
義務教育學生不足200人的學校食堂。
二、補助標準
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中的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生活費補助標準為每年720元(每人每天4元的標準,每學期按90天計算);義務教育學生1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每年補助3萬元;義務教育學生在100-199人之間學校食堂的每年補助4.5萬元;其中由其他學校食堂送餐的每年補助1萬元,無學生食堂的不補助。
三、發放方法
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生活費補助資金指標到學校,由學校轉到學生或家長的銀行卡上;學校食堂進行運行經費補助資金指標到學校,由學校撥付到學校食堂。
四、工作要求
1.各學校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確保寄宿生中的脫貧家庭學生應助盡助。
2.各學校食堂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機制和內控制度,以改善學生營養、增強學生體質為目的,將學生生活費足額用于保障學生用餐,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資金安全”。
本方案實施范圍、補助辦法自2021年春季學期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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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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