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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315/2025-00100
- [ 發文字號 ]
- 綦江民發〔2025〕81號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9
- [ 發布日期 ]
- 2025-07-21
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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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關于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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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渝民規〔2025〕6號)和《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及襄渝鐵路西線傷殘民兵民工救濟補助標準的通知》(渝民發〔2006〕189號)文件要求,現就提高我區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機構流浪乞討人員、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和襄渝鐵路西線傷殘民兵民工救濟補助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標準
全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類重點救助標準保持不變。
全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1元。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全區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851元;社會散居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651元。
全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和襄渝鐵路西線傷殘民兵民工救濟補助標準在原救濟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區救助站流量乞討人員生活保障標準參照城市低保標準執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
調整后的標準從2025年7月1日起執行。
二、資金來源
城鄉低保對象保障資金、特困人員保障資金、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保障資金、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資金、救助機構流浪乞討人員保障資金、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和襄渝鐵路西線傷殘民兵民工救濟資金由區民政局根據調查情況,報區財政審查后列入財政預算。
三、工作要求
提高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機構流浪乞討人員及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和襄渝鐵路西線傷殘民兵民工救濟補助標準,是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關系到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加強規范管理,落實責任,確保社會救助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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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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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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