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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82D/2025-0012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發布日期 ]
- 2025-10-27
重慶市綦江區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委編﹝2019﹞28號文件要求,重慶市綦江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服務范圍:
1.貫徹執行國家和市關于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制定全區法律援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受理審查和批準綦江區內法律援助申請。
3.負責受理綦江區人民法院制定的刑事辯護案件。
4.負責組織、指派綦江區法律援助中心及全區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
5.負責綦江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6.組織法律援助工作的對外宣傳及業務交流活動。
7.負責全區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及檔案的管理。
8.辦理法律援助相關的其他工作。
9.完成區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區司法局設區人民調解中心、區法律援助中心、區矯正幫教管理服務中心、綦江公證處等4個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法律援助中心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級科,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設主任1名。
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96.41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7.52萬元,增長16.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96.4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7.52萬元,增長16.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6.41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96.4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7.52萬元,增長16.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6.41萬元,占100.0%;項目支出0.00萬元,占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與上年持平。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96.4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7.52萬元,增長16.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6.4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7.52萬元,增長16.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22萬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6.4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7.52萬元,增長16.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22萬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49.91萬元,占76.3%,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36萬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37萬元,占11.4%,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18萬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存基數的調整。
(3)衛生健康支出10.16萬元,占5.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84萬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繳存基數的調整。
(4)住房保障支出13.97萬元,占7.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15萬元,增長1.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變動引起。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與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6.41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170.1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1.82萬元,增長23.0%,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基礎績效獎、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26.2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40萬元,增長32.3%,主要原因是預算口徑調整,運轉性項目調整為公用經費。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0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未發生公務接待。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活動。?
公務車購置費0.0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
?公務接待費0.0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到我單位調研調查、督導工作、檢查指導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預算公務接待,由機關支付。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與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69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本年度差旅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變化,與上年持平。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6.22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6.40萬元,增長32.3%,主要原因是預算口徑調整,運轉性項目調整為公用經費。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我部門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部門整體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96.41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自評表。無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無。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無。?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225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