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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000MB1B37366Q/2026-00235
- [ 發文字號 ]
- 綦江審發〔2025〕12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審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3
- [ 發布日期 ]
- 2025-07-24
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 關于印發會風會紀督查辦法的通知
局各科室及審計中心:
《綦江區審計局會風會紀督查辦法》已經局黨組會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嚴格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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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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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區審計局會風會紀督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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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審計作風建設,嚴肅會風會紀,樹立審計機關良好職業形象,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會風會紀管理。
一、督查對象
全體干部職工
二、督查內容
督查各參會人員會風會紀情況。具體內容為:是否有遲到、早退、缺席、代會、隨意走動、交頭接耳、打瞌睡、玩手機、做與會無關的工作和其他會議紀律問題。
三、督查責任
會風會紀督查工作由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黨建工作領導牽頭負責,辦公室具體落實。
四、督查方式
(一)規范會議組織程序。辦公室須提前發布會議通知,確保信息傳達及時、準確、完整,統籌會場布置,保障設施完備、環境適宜;各科室負責人督促科室人員按時參會。
(二)實行固定席位管理。嚴格推行干部職工參會“一人一座”機制,明確參會人員位置。
(三)嚴格會議簽到管理。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實行會議簽到機制,會后簽到冊由辦公室存檔。
(四)強化會場紀律督查。會議期間,辦公室對會議紀律執行情況進行全過程督查,重點督查參會人員精神狀態、專注度、行為規范等,嚴禁隨意走動、交頭接耳或從事與會議無關的事項,保持良好會場秩序。
(五)規范會議請假程序。干部職工確需請假缺席會議的,須嚴格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按層級報請審批。經審批通過的請假條原件,須及時提交辦公室存檔備案。
(六)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違反本會風會紀督查辦法的個人及科室,及時予以通報批評。
五、督查考核
會風會紀督查情況納入黨建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年度綜合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結果運用,強化制度剛性,持續推動審計機關工作作風持續向上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