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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決定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079
- [ 發文字號 ]
- 綦環改〔2026〕8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5
- [ 發布日期 ]
- 2026-02-26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綦江縣橋興齒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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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責令改正單位:????? 綦江縣橋興齒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溫玉貴???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00222561613106U??????????????????????????????????????????????????????????
地址:?? ??????? 重慶市綦江縣古南街道橋河解放路???????? ?????????? ?
我局于2026年1月28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在貯存危險廢物時,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
1.2026年1月22日對你單位現場檢查時所做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附溫*暉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2.2026年1月28日對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溫玉貴所做的調查詢問筆錄(附溫玉貴身份證復印件)1份;
3.2026年1月29日你單位提供的廠房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4.2026年1月22日你單位提供的與重慶新炬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的《環境管理服務及工業危險廢棄物收集、貯存、處置協議書》、與重慶德昂鑄造有限公司簽訂的《危險廢物(油污金屬屑)處置利用合同》復印件各1份;
5.2026年1月29日你單位提供的2024年1月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間切削液(磨削液、金屬加工液)購買臺帳、增值稅專用發票和你單位出具的切削液臺帳和發票不一致的《情況說明》;
6.2026年1月28日提取的執法總隊《關于交辦疑似非法處置廢切削液問題線索的函》1份;
7.2026年1月22日對你單位現場檢查時所拍攝的視聽資料、現場檢查圖片資料各1份;
8.2026年1月22日你單位提供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561613106U)復印件1份。
證據1、3、8證明違法主體是你單位,且我局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具有管轄權。
證據1-7證明你單位你單位在貯存危險廢物時,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違法行為真實存在。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貯存危險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六)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并在30日內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復查。
如你單位拒不改正違法排污行為,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的規定,對你單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你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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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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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書一式二份,一份送當事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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