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
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情況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116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許可和便民服務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3-30
- [ 發布日期 ]
- 2026-03-30
審查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氣分公司項目環評信息公告表2026.3.30-2026.4.3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審查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氣分公司項目環評信息公示表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審查以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現公告有關環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個工作日)。
反饋意見受理方式為電子郵箱:3984631586@qq.com,傳真:023-48602793,通訊地址:重慶市綦江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401420。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可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
|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 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
相關部門意見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
1 |
丁頁19#平臺鉆井工程擴建項目 |
重慶市綦江區打通鎮吹角村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氣分公司 |
重慶精創聯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依托“丁頁19HF井鉆探工程”已建井場新建6口井,包括丁頁19-1HF井~丁頁19-6HF井,是為綦江地區丁山區塊龍馬溪組頁巖氣而實施的勘探井,不包括開采,勘探井構造位置為川東南低陡構造帶林灘場-丁山構造帶丁山構造。井型均為水平井,目的層均為龍馬溪組;設計井深為4850m~4895m,水平段長度為2000m~2800m。工程內容包括鉆前工程、鉆井工程、儲層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項目總投資約3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6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為5.2%。施工時間約30個月。 |
生態環境:施工結束對臨時占地進行生態恢復及土地復墾,耕地復墾并恢復其耕種功能。廢氣:測試實際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撬裝裝置回收或直接通過放噴池放噴燃燒,若采用撬裝裝置回收頁巖氣,低氮冷凝加熱器對頁巖氣進行加熱,燃燒廢氣經自帶排氣筒排放;若采用放噴池放噴,頁巖氣經專用放噴管線引至放噴池后點火燃燒。(停電狀態下)使用輕質柴油為燃料,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柴油發電機,柴油發電機廢氣經設備自帶排氣筒排放。(停電狀態下)燃氣發電機廢氣經設備自帶排氣筒排放。 油基泥漿/巖屑揮發廢氣:油基鉆井液不在現場配置,由廠家配置好后分批次運至井場,暫存于現場泥漿循環系統,無組織揮發;油基鉆井固廢(頂替泥漿、油基巖屑等)經專用收集桶收集后,暫存于巖屑堆放區,無組織揮發。酸化液儲罐廢氣:酸化液暫存在酸化液儲罐內,泄壓過程中排放少量的鹽酸廢氣,無組織排放。積液池揮發廢氣:及時回用或轉運處置,揮發量較小,無組織排放。事故放噴/測試/放空的頁巖氣經專用放噴管線引至放噴池后點火燃燒。 廢水:平臺內剩余鉆井廢水和壓裂返排液優先回用于區域內其他平臺,剩余無法回用的暫存在廢水罐或積液池內,及時由罐車拉運至具備處理能力、處理資質和具備環保手續的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生活污水拉運至附近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固體廢物:廢水基泥漿、水基巖屑、沉淀污泥等經泥漿“不落地”系統減量處理后,由巖屑收集桶收集后暫存于巖屑堆放區,外運至具備環保手續、處理能力及處理資質的磚廠或水泥廠資源化利用。油基巖屑、頂替泥漿、隔油池污泥等經泥漿“不落地”系統減量處理后由巖屑收集桶收集后暫存于巖屑堆放區,交由有危廢資質單位拉運、處置。廢油、廢油桶及廢棉紗/手套等危廢收集后暫存于危廢貯存點,交由有危廢資質單位處置。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后統一交其他單位進行回收資源化利用。廢分子篩由廠家定期更換并回收處置。一體化撬裝裝置產生的砂礫經集中收集后拉運至丁山集氣總站,由集氣總站統一交其他單位進行處理。井場區域和生活區(鉆井階段)各設1個垃圾桶,生活垃圾定期清運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噪聲:優先采用地方網電供電,柴油發電機僅停電時使用,并設置專門的發電機房,安裝吸聲材料和消聲器等;設備基礎安裝彈性減振墊層,鉆機、泥漿泵、振動篩、除砂除泥器、高低速離心機處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盡量遠離居民點布置。根據施工時居民點處的實測噪聲值情況,采取協商補償、臨時避讓措施,同時放噴前通過與當地村委會、居民提前溝通,并做好宣傳、講解及安撫工作,以取得居民點農戶的諒解,降低噪聲對周圍農戶所產生的影響。 地下水及土壤:導管段利用清水鉆進,有效避開淺層地下水存儲地段,隨后下入套管,在套管的保護下能有效地保護淺層地下水。嚴格落實鉆井污染物隨鉆處理,減少現場堆存量和貯存時間;鉆井廢水、洗井廢水等不能回用的廢水及時分批分次轉運,避免現場大量和長時間貯存。平臺內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其中:方井及鉆機基礎區域、泥漿(鉆井液)循環系統區域、泥漿“不落地”系統區域、積液池、機房系統區域、發電機房、泥漿儲備罐區、巖屑堆放區、危廢貯存點、放噴池、油罐區、井場隔油池、集污坑、材料堆放區為重點防滲區;除重點防滲區域的其他井場區域、環保廁所、排水溝為一般防滲區。環境風險:落實井控措施,加強井漏防范措施,配備應急點火系統并設立管理系統;制定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和演練。 |
已立項備案 |
已開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