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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386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0
- [ 發布日期 ]
- 2025-10-30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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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 貫徹和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 依法對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違法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3. 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4. 負責轄區生態環境有關信訪、投訴舉報、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5. 指導各街鎮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
6. 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以重慶市綦江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為基礎,整合環境保護和原國土、農業、水利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以及林業部門對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執法職責,相應將重慶市綦江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更名為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區生態環境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機構規格為副處級。下設職能科室為:綜合科、法制科、執法一大隊、執法二大隊、執法三大隊、執法四大隊、執法五大隊。
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823.26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9.11萬元,增長3.7%,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823.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9.11萬元,增長3.7%,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23.26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823.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9.11萬元,增長3.7%,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其中:基本支出778.38萬元,占94.6%;項目支出44.88萬元,占5.5%;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823.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9.11萬元,增長3.7%。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 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23.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9.11萬元,增長3.7%。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
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6.11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3.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9.11萬元,增長3.7%。主要原因是增資及物價上漲。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6.11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13萬元,占11.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86萬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縮減經費。
(2)衛生健康支出41.54萬元,占5.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49萬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縮減經費。
(3)節能環保支出636.99萬元,占77.4%,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7.74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縮減經費。
(4)住房保障支出47.60萬元,占5.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02萬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縮減經費。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78.38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615.3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53.03萬元,增長9.4%,主要原因是工資增加,物價上漲。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
公用經費163.0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21萬元,增長9.6%,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7.4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07萬元,下降10.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63萬元,下降8.6%,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有所下降。二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49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環保業務檢查、環境監測、環境行政執法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01萬元,下降11.5%。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87萬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落實公車改革要求,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下降。
公務接待費1.9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國內其他省市環保部門到我單位學習調研環保工作,接受國家、市級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5萬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下降。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25萬元,增長14.7%,主要原因是上級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級部門檢查督查工作批次人次增多以及物價標準上漲導致接待費增加。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5輛;國內公務接待35批次201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96.93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3.1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4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10萬元,增長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研究部署工作會議增多,會議費明顯增多,但該項支出維持較低水平。本年度培訓費支出2.2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17萬元,增長8.3%,主要原因是執法規范化建設需要,業務培訓增加。本年度差旅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變化。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3.0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4.21萬元,增長9.6%,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運行經費增加。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5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我部門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部門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對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45萬元。
(二)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我部門對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評估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30萬元,評價得分100分,評價等次為優;對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建設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15萬元,評價得分100分,評價等次為優(詳見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決算公開報表)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市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部門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658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