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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756225875F/2022-00003
- [ 發文字號 ]
- 安穩府〔2022〕5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安穩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9
- [ 發布日期 ]
- 2022-01-27
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穩鎮2022年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安穩府〔2022〕5號
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安穩鎮2022年環境衛生和市容
秩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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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辦(站、所、中心)、村(社區)、涉及企事業單位:
現將《安穩鎮2022年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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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安穩鎮2022年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
專項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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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有力鞏固文明城區創建,大力營造元旦春節期間視覺清朗、規范有序的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確保2022年創建工作實現“開門紅”,根據《重慶市市容環境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關規定,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在全鎮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專項整治,實現轄區生活環境整潔、有序、文明、和諧。
二、整治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整治內容
(一)環境衛生整治內容
1.路面不潔凈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主次干道(河道)、背街小巷、樓道、公共廁所、小區(含老舊小區)、休閑步道等路面潔凈、呈現本色。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建環辦、農服中心、各村(社區)、保潔公司
2.綠化帶垃圾多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公園、花園、綠地、綠化帶等干凈、整潔、無垃圾。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各村(社區)、保潔公司
3.設施不干凈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垃圾箱(含餐廚垃圾箱)、果皮箱、強弱電箱、下水口、電桿、燈桿、護欄等設施干凈無臟污。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各村(社區)、保潔公司
4.墻面有污損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樓頂、陽臺、墻面等無臟污、白色垃圾和破損。
責任單位:各辦(站、所、中心)、各村(社區)
5.樹木掛異物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社區(小區)、公園、廣場等樹木,以及人行道樹無亂扔垃圾和其他異物。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各村(社區)
6.油污亂排放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商鋪、車輛維修等單位無亂排放油污現象。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市場監管所、建環辦、經發辦、各村(社區)
7.非法小廣告亂張貼現象。落實《關于印發〈綦江區集中整治非法小廣告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綦創文指辦〔2021〕28號)要求,通過專項整治,確保有效遏制非法小廣告。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派出所、衛健辦、經發辦、市場監管所、建環辦、文化中心、各村(社區)
8.城區揚塵污染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無臟車進城,運渣車無灑冒滴漏,施工工地無揚塵等現象。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執法辦、各村(社區)
9.城區噪音擾民現象。通過專項整治,確保工業(加工業)噪音,施工噪音,紅白喜事噪音,沿街商鋪店外放音響等場界噪聲值不超標。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派出所、文化中心、各村(社區)
(二)市容秩序整治內容
1.違法停車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無車輛違法停車。
責任單位:執法辦、派出所
2.違規占道停車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機動車、非機動車無違規占道停車。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執法辦、各村(社區)
3.違規占道經營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沒有劃線范圍(含農貿市場未劃線范圍)無擺攤設點、占道經營現象。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各村(社區)
4.堵塞消防通道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背街小巷、單體樓棟、社區(小區、老舊小區)無堵塞消防通道行為。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執法辦、各村(社區)
5.損毀市政公共設施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無破壞、損毀、盜竊市政公共設施等行為。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區)
6.毀綠損綠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無亂挖種和毀綠損綠行為。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各村(社區)
7.私拉亂接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無設施設備、用電或其他影響市容的私拉亂接行為。
責任單位:經發辦、建環中心、供電所、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電信安穩支局、廣電公司、各村(社區)
8.非法開挖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力爭無非法開挖市政道路行為。
責任單位:建環中心、各村(社區)
四、工作措施
(一)設立重(難)點點位聯合執法崗(志愿服務站)。由鎮建環中心牽頭,所在包干區域由各辦(站、所)具體負責,在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環境衛生差等突出問題長期存在、治理難度艱巨、易反彈、群眾意見特別大的重(難)點點位設立聯合執法崗(志愿服務站)。聯合執法崗(志愿服務站)要對重(難)點點位進行24小時值守,重點整治重(難)點位及周邊200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問題,并做好志愿服務,確保整治見實效、不反彈。
(二)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鎮建環中心、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各村(社區)等相關單位要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對違反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的單位(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保潔公司等)和個人,嚴格按有關法律規定予以懲處和教育,形成專項整治工作震懾力。
(三)嚴格落實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整治工作責任制。按照《關于印發〈安穩鎮場鎮品質提升綜合整治“機關科室”分片包干區域檢查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穩府〔2021〕73號)要求,對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實行包干責任制。其他責任點位整治工作責任制。真正成責任閉環,確保整治工作高質量推進。
(四)嚴格落實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整治工作責任制。按照《關于印發〈安穩鎮場鎮品質提升綜合整治“機關科室”分片包干區域檢查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穩府〔2021〕73號)要求,對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實行包干責任制。其他責任點位整治工作責任制。真正成責任閉環,確保整治工作高質量推進。
(五)建立“黑白名單”制度。派出所牽頭建立違法停車行為“黑白名單”制度,建環中心、文化中心牽頭建立違反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相關法律法規行為“黑白名單”制度。對發生違法停車、亂停亂放、占道經營,以及其他違反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等行為,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可以進行教育警告,對第二次發生的依法處罰后記入“白名單”,對第三次發生的從重處罰后記入“黑名單”。被納入“黑白名單”行為人,可通過申請參與志愿服務或其他規定程序消除不良記錄
(六)常態化開展重點點位文明勸導。對轄區內交通路口、農貿市場等重點點位常態化開展文明勸導志愿服務。各辦(站、所),各村(社區)要持續開展每月一次的“全民清潔日”活動,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和市民群眾參與創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七)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公職人員應按照《關于印發〈綦江區國家公職人員帶頭遵守文明出行行為規范實施方案〉的通知》(綦創文指辦〔2021〕29號)要求,嚴格約束自身行為,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并以身示范帶動身邊親人、身邊市民踐行文明,爭當文明出行的示范者、踐行者、推動者。
(八)嚴格督查考核。鎮創建小組對各村(社區),各辦(站、所),相關責任單位落實問題整改進行全程檢查督導,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不定時進行檢查,檢查情況將納入各村(社區),各辦(站、所),相關責任單位全鎮創建目標考核。對專項行動工作開展不力或未達到效果,影響整個創建工作的各村(社區),各辦(站、所),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批評通報,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逐級從嚴問責。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將其作為重點工作來抓。要建立完善組織保障體系,保障工作經費。按照責任制要求,進一步細化落實工作責任,要將工作內容、任務進度、工作責任細化落實到具體時間和人員。各村(社區),各辦(站、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綜合管理、對轄區城市綜合管理負總責,有條件的村居應充分發揮黨員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各辦(站、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責任,科學安排實施步驟,確保綜合整治工作高效、有序運轉。
(三)強化社會宣傳。充分利用各村居廣播、宣傳欄等途徑和院壩會等形式,加強宣傳,正面引導,同時對負面典型及時曝光,持續提高市民群眾文明意識,共同維護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共建文明城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