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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745310142R/2025-00018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隆盛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2
- [ 發布日期 ]
- 2025-10-22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2024年度決算說明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2024年度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綦江區隆盛鎮設置正科級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的建設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
1.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承擔基層治理指揮中心的日常運行和指揮調度相關工作。承擔“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基層智治體系建設和基層治理智治平臺的統籌協調、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公文、會務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后勤保障、黨務政務值班值守等工作。
2.黨的建設辦公室。承擔黨的建設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 倡廉建設、民主法治建設,以及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群眾團體等領域的工作,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承擔基層黨的建設、紀律檢查、精神文明、法制、網絡安全與信息化、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民宗僑臺等工作。承擔轄區內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服務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承擔經濟發展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經濟發展、村鎮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財政管理、經濟社會統計等領域的工作,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 展計劃,強化產業引導,落實區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承擔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衛、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設等工作。承擔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以及內部審計等工作。
4. 民生服務辦公室。承擔民生服務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 作。負責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體育、勞動就業等領域工作, 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落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等社會保障政策,承擔民政、生育服務、老齡事業發展、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物業管理、退役軍人服務以及其他民政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辦公室。承擔平安法治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平安法治、應急管理、綜合執法、信訪穩定、人民武裝 等領域工作,承擔信訪、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 會穩定、防范和處理邪教、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消防管理、行政 執法監督管理等工作,協助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生產日常監管。
綦江區隆盛鎮設置事業單位5個,分別為: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1.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便民服務中心窗 口和平臺建設;承擔民政、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老齡事業、 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城鄉醫保、衛生健康、愛國衛生等方面的 事務性工作;承擔退役軍人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節日以及重大變故 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以及其他涉及退役軍人的相關服務等工作。
2.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集中行使 法定、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 城市管理、交通、衛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領域的行政 執法權;配合區級有關部門及派駐機構開展其他領域的聯合執法。
3.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產業發展相關事務性工作;承 擔農業投入品使用、農業科技推廣、農機推廣、農產品質量服務、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林業科技推廣、林業生產經營、林業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水土保持、污染防治、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防汛抗旱、鄉村振興、畜牧獸醫、動物疫病的防疫和監測、動物疫情調查、動物強制免疫、動物產品檢疫、植保植檢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惠農資金補貼等事務性工作。
4.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和精神 文明建設事務性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承擔志愿服務組織的宣傳發動、人員招募、網絡注冊、專業培訓、孵化培育、項目承接等工作;承擔文化娛樂、文化宣傳、文化推廣、文化遺產、文物保護等事務性工作;承擔電影、廣播電視、體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務性工作;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行動,破除陳規陋習、傳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鄉風 。
5.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村鎮建設、生態環境方面的法 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承擔農房審批、轄區內廉租住 房的申報受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村鎮容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和農村環境整治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生態環 境保護、城鄉環境整治;承擔公路建設、公路養護等交通運輸領域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協調物業管理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是一級預算單位,下屬6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本級),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4978.98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44.01萬元,增長23.4%,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4929.77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24.14萬元,增長23.1%,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929.77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49.21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4978.9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44.01萬元,增長23.4%,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2035.49萬元,占40.9%;項目支出2943.49萬元,占59.1%;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4978.9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944.01萬元,增長23.4%。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794.0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060.10萬元,增長28.4%。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01.71萬元,增長37.3%。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49.21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43.2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079.98萬元,增長28.7%。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50.93萬元,增長38.7%。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增加,及鄉村振興建設,水利,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增加上級部門財政預算增加。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35.40萬元,占19.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91.92萬元,增長10.9%,主要原因是人員職務職級晉升,工資待遇提高。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07.33萬元,占2.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6.30萬元,增長110.3%,主要原因是文化體育類相關項目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5.21萬元,占11.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49萬元,增長10.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增加,職工繳納社保支出增加。
(4)衛生健康支出83.52萬元,占1.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6.49萬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醫保政策變動,基數有所調整。
(5)城鄉社區支出268.54萬元,占5.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8.21萬元,增長16.6%,主要原因是城鄉社區清掃保潔項目增加。
(6)農林水支出2664.70萬元,占55.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06.57萬元,增長60.7%,主要原因是促進產業發展相關項目增加。
(7)交通運輸支出40.56萬元,占0.8%,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0.56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農村公路修建項目增加。
(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00萬元,占0.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00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級部門預算減少。
(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3.00萬元,占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00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108.47萬元,占2.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87萬元,增長12.3%,主要原因是工資基數增加,職工繳納公積金增加。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56.50萬元,占1.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6.50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災害防治和救災補助項目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35.49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1753.3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35.86萬元,增長15.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進工作人員。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發放職工工資福利、繳納社保、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282.17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24.16萬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厲行節約要求,上級部門財政預算減少。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等運轉開支。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0.0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135.7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35.96萬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相關項目建設完工,上級部門財政預算減少。本年支出135.7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35.96萬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相關項目建設完工,上級部門財政預算減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9.5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9.85萬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厲行節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有關規定,減少公務接待支出。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6.82萬元,增長132.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求,新購入公務用車1輛。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18.00萬元,主要用于新購入公務用車1輛。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00萬元,增長80.0%,因工作需求,新購入公務用車1輛。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8.00萬元,增長100.0%,因工作需求,新購入公務用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0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維修費、保險費、油費、洗車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8.00萬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厲行節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有關規定。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03萬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厲行節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有關規定。
公務接待費2.5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單位部門檢查指導工作、聯系工作。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15萬元,增長6.3%,主要原因是2024年三級共建隆盛鎮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站建設,及小灣水庫建設工程,因工作需求接待上級單位部門檢查指導、聯系工作較多。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85萬元,增長50.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三級共建隆盛鎮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站建設,及小灣水庫建設工程,工作需求接待上級單位部門檢查指導、聯系工作較多。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1輛,公務車保有量為7輛;國內公務接待93批次66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38.33元,車均購置費18萬元,車均維護費1.29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1.7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5.90萬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節儉辦公,減少會議開展次數。本年度培訓費支出5.7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70萬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節儉辦公,減少培訓開展次數。本年度差旅費支出2.2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16萬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節儉辦公,減少出差開展次數。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6.3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會議費、公務接待、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減少8.26萬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節儉辦公,嚴格控制辦公費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5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9.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9.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3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8 %。主要用于采購政府日常辦公用品,如空調,打印機,應急物資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單位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對96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2943.49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預算績效目標設置及績效評價總體情況較好。
1.績效目標自評表
|
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 ||||||||||
|
預算年度:2024 | ||||||||||
|
預算(單位)名稱: |
412-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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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資金情況(元) |
預算支出總額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
合計 |
財政撥款 |
專戶資金 |
單位資金 |
合計 |
財政撥款 |
專戶資金 |
單位資金 | |||
|
29828401.04 |
19191927.84 |
19191927.84 |
10636473.20 |
10636473.20 |
||||||
|
部 |
整體績效目標 |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切實擔當新發展使命,堅持從全局謀劃一域、以一域服務全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全市“一區兩群”協調發展,加快綦江—萬盛一體化同城化融合化發展步伐,立足綦江打造主城都市區南部支點城市、西部陸海新通道渝黔綜合服務區、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區、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示范區和都市健康旅游目的地的“一城三區一地”目標定位,切實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鎮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實現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確保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中開好局、起好步。 | ||||||||
|
年度績效指標 |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績效指標性質 |
績效指標值 |
績效度量單位 |
權重 | ||||
|
產出指標 |
時效指標 |
信訪事件及時處理率 |
≥ |
90 |
% |
20 | ||||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 |
“三公”經費支出增長率 |
≤ |
0 |
% |
20 | ||||
|
可持續發展 |
財政稅收增長率 |
≥ |
2 |
% |
15 | |||||
|
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 |
≥ |
2 |
% |
15 | ||||||
|
地區生產總值增加率 |
≥ |
2 |
% |
20 | ||||||
|
滿意度指標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 |
85 |
% |
10 | ||||
|
其他說明 |
||||||||||
|
2024年度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 | ||||||||||
|
項目名稱: |
隆盛鎮永豐河河流水毀修復工程 |
項目編碼: |
50011023T000003310938 |
自評總分: |
100.00 |
|||||
|
項目主管部門: |
412-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 |
財政歸口處室: |
012-基層財政科 |
部門聯系人: |
黃文 |
聯系電話: |
48480508 | |||
|
資金情況 | ||||||||||
|
年初預算數 |
全年(調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執行率 |
執行率權重 |
執行率得分 | |||||
|
年度總金額 |
16,858.32 |
16,858.32 |
16,858.32 |
|||||||
|
其中:財政撥款 |
16,858.32 |
16,858.32 |
16,858.32 |
100 |
10.00 |
10.00 | ||||
|
一般公共預算 |
16,858.32 |
16,858.32 |
16,858.32 |
100 |
||||||
|
績效目標 | ||||||||||
|
年初績效目標 |
全年(調整)績效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
完成永豐河河流水毀修復工程,河道邊坡治理(兔場段100米,李子基地地段60米) |
完成永豐河河流水毀修復工程,河道邊坡治理(兔場段100米,李子基地地段60米) |
完成永豐河河流水毀修復工程,河道邊坡治理(兔場段100米,李子基地地段60米) | ||||||||
|
績效指標 | ||||||||||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指標性質 |
指標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離度(%) |
得分系數(%) |
指標權重 |
指標得分 |
是否核心指標 |
說明 |
|
河道邊坡治理(兔場段100米,李子基地地段60米) |
米 |
= |
160 |
160 |
0 |
100 |
20 |
20 |
是 |
項目已完成 |
|
工程施工驗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項目已完成 |
|
及時完工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否 |
項目已完成 |
|
保障居民生活及用水 |
人/戶 |
> |
20 |
20 |
0 |
100 |
20 |
20 |
是 |
項目已完成 |
|
群眾滿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否 |
項目已完成 |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黃文023-4848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