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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8980/2021-00001
- [ 發文字號 ]
- 石壕府發〔2020〕114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石壕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4
- [ 發布日期 ]
- 2021-01-14
關于印發《石壕鎮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壕府發〔2020〕114號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石壕鎮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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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鎮屬各辦公室(站、所、中心),各有關單位:
經鎮政府同意,現將《石壕鎮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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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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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壕鎮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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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全力確保我鎮消防安全形勢平穩可控,根據區消防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石壕鎮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鎮集中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貫穿到工作之中、貫穿到安全生產全過程,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和重大活動,推動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黨委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三個必須”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精準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有效減少較大亡人火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重點場所嚴防嚴控措施。
1.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文化旅游服務中心、經發辦、應急辦、市場監管所、派出所及各村(社區)要組織對大型超市、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學校、醫院、養老院、文化活動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動火動焊、私拉亂接電線、占堵疏散通道、損壞消防設施等問題,落實嚴防嚴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要指導、督促各村(社區)重點圍繞容易引發火災的電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擴大和人員傷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開展“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改”活動,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有效防范措施。
(二)做好重要節點消防安全防范。
1.在元旦、春節、元宵節前后,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派出所及各村(社區)要組織對節慶活動和商圈、寺廟、游園廟會、倉儲物流、旅游景點、民宿客棧等人流物流集中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緊盯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2.針對全國兩會、市兩會、英才大會、中新金融峰會、中國國際農交會等重大活動及重要節日期間,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派出所及各村(社區)要分時段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指導,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護,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
(三)開展工業企業、“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鎮應急辦、規劃建設環保辦、經發辦等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派出所及各村(社區)要組織對小微企業、“多合一”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對存在嚴重隱患問題的,依法給予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行政處罰和采取臨時查封等措施。
(五)集中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鎮應急辦、市場監管所、派出所要深入開展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嚴查非法改裝、拼裝電動車、蓄電池等不符合新標準的行為。
(六)深化電氣火災綜合治理。
1.鎮經發辦、規劃建設環保辦、市場監管所和供電企業等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要落實電氣安全監管職責,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機制,及時依法查處電氣安全違法行為,要加大監督抽檢頻次,嚴厲查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電氣產品。
2.鎮規劃建設環保辦、經發辦和各村(社區)要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棚戶區、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及時更換老化損壞的電氣線路,加大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
3.鎮規劃建設環保辦、經發辦等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派出所及各村(社區)要推廣技術防控手段,推動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文化活動場所、廠房倉庫等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推動“三合一”場所、臨街商鋪等火災高風險對象和居民家庭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七)縱深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
1. 鎮應急辦、規劃建設環保辦、經發辦、派出所要繼續緊盯高層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車道、可燃雨篷及防盜網、用電用氣和消防安全意識,持續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六大”行動,研究出臺長效整治措施,堅持綜合治理,確保整治成效。
2.冬春期間,鎮應急辦、規劃建設環保辦、派出所要組織高層住宅管理使用單位開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設施檢測維護,檢測發現的問題要逐項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全面解決消火栓供水問題。
(八)持續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2020年底前,鎮應急辦要全面完成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工作。
2.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和派出所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冬春期間,要組織開展消防車通道障礙物集中清理行動,對確不能清理完畢的,要推動列入政府重點督辦事項和為民辦實事工程。
(九)集中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熱保溫材料。
1.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派出所及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原則,分地區、分行業集中對使用彩鋼板材料的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對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建筑等,切實摸清底數,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板材使用可燃保溫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責令拆除或更換合格材料。
2.鎮規劃建設環保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及時制止在保溫材料中直接敷設電氣線路,嚴禁在噴涂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等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
(十)加強“小火亡人”火災防控。
1.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及各村(社區)要以城中村、居民住宅樓、農村大院等為重點,持續開展以“三清三查”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活動,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各村(社區)要發動基層網格員、消防志愿者、社區消防宣傳大使等,對社區居民加強消防安全入戶宣傳,上門指導幫助查找消除火災隱患,宣講安全用火用電、逃生自救等常識。各物業管理單位要組織一次疏散演練,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十一)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鎮應急辦、文化服務中心及派出所要圍繞“關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題,廣泛開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并在元旦、春節、元宵等重大節日期間策劃組織有針對性的主題宣傳活動。要扎實推動消防宣傳“五進”工作,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員工“一懂三會”教育活動,不斷提升公眾火災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助能力。
2.鎮應急辦、文化服務中心要利用主流媒體和門戶網站,開設消防宣傳專欄、專版、專題,定期開展主題消防宣傳;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興媒介實時向公眾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3.鎮應急辦負責組織培訓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村(社區)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精準研判施策。各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及各村(社區)要專題研判一次本轄區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勢,找準規律性、系統性風險,分地區、分行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每月組織研判火災形勢,及時調整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制定落實針對性防控措施。鎮應急辦每月匯總風險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及時報告上級單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在組織單位自查自改、行業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分類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各項任務措施照單履責、照單檢查、照單督導、照單銷賬,形成工作閉環。
(二)嚴格執法檢查。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發現單位承諾安全弄虛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查處。對消防安全嚴重失信、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單”管理,實施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聯合懲戒。健全完善部門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檢查、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機制,形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合力。對亡人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逐起開展延伸調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礎上,研究火災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和措施。
(三)深化重點盯辦。認真貫徹《重慶市綦江區消防安全督辦約談實施辦法》,對火災多發村(社區)負責人進行約談;堅持采取專家指導、執法服務等方式幫助解決難點問題和突出隱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0年11月29日前)。各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結合實際,分別制發方案、召開會議,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以及各村(社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以及各村(社區)要組織檢查考評,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辦(站、所、中心)以及各村(社區)要深刻認識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強指揮調度,逐級壓實責任,定期研究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取得實效。
(二)精心組織,狠抓工作落實。各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相關辦(站、所、中心)以及各村(社區)要明確時間節點,每月分析研判,適時召開會議進行調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有力推進。既要認真抓好方案明確的11項“重點任務”,還要結合轄區、行業實際抓好“自選動作”,緊盯消防安全薄弱環節和火災高風險對象,組織開展針對性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三)統籌結合,確保工作成效。鎮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相關辦(站、所、中心)以及各村(社區)要將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0年度重點工作結合起來,全面盤點和梳理各項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嚴格把握時間節點,倒排工期、集中攻堅,全力確保年度剛性任務如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