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 索引號 ]
- 11500222709473841M/2024-00004
- [ 發文字號 ]
- 三角府發〔2024〕30號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三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4
- [ 發布日期 ]
- 2024-06-12
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角鎮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村(社區)、各辦公室(站、所、中心)、有關單位:
經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將《三角鎮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
?
????????????????
???????????????????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
?
?
?
三角鎮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
實施方案
?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19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4〕51號)要求,以及《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綦江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辦發〔2024〕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2024年開展集中整治,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壓減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火災事故;2025年鞏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風險,嚴控增量風險,推進落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二、整治重點
(一)著力解決設施不足、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1.加強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所用地規劃管控。結合我鎮電動自行車使用現狀,以需求為導向,合理規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支持利用公共開放空間規劃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統籌規劃電動自行車在內的停車場所空間布局。(建設環保崗牽頭負責,綜合執法崗、三角規自所、各村(社區)配合)
2.嚴格架空層使用管理。加強源頭管理,民用建筑架空層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用作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對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各村(社區)應明確管理責任主體,防止失控漏管;各村(社區)開展排查整治,摸清轄區架空層底數,逐一檢查建立臺賬,以小區或建筑為單位明確整改責任、措施,清單化推動問題整改,2024年8月底前完成。(應急消防崗牽頭負責,建設環保崗、各村(社區)配合)
3.嚴查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各村(社區)對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違規停放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消防撲救場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檢查勸阻和宣傳提示。各村(社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統一制作懸掛“安全公示牌”,逐項明確運營單位、管理單位、管理人員及聯系方式;物業服務企業對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規行為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加大夜間巡查頻次和力度,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及時報告村(社區)和鎮級有關單位并協助處理。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違規停放充電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治。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各村(社區)明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應急消防崗牽頭負責、綜合執法崗、建設環保崗、三角派出所、各村(社區)配合)
(二)著力解決非法改裝屢禁不止問題。
4.嚴查非法改裝。各村(社區)、應急消防崗、派出所和市場監管所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經營網點和維修店鋪集中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開展經常性檢查,配合區級部門依法從嚴整治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為。(三角市場監管所牽頭負責,三角派出所、各村(社區)配合)
5.實施登記管理。應急消防崗、各村(社區)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全面實施登記號牌宣傳,對電動自行車全面實施登記車主信息、車架號及蓄電池識別代碼納入登記事項,做好臺賬,2024年底前完成。(三角派出所牽頭負責,應急消防崗配合;各村(社區)組織落實)
6.加強路面執法。依法查處農村道路電動自行車委托執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超出委托執法權限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上報。對執法及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的涉及生產銷售環節的非法改裝、違法生產銷售等問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加大對非法改裝企業、門店打擊力度。多渠道、廣覆蓋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騎乘人員安全文明出行。結合實際對突出違法行為、多次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保持嚴管態勢。(三角派出所牽頭負責,應急消防崗、各村(社區)配合)
(三)著力解決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問題。
7.加強銷售企業監督管理。督促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銷售企業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格核查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等信息,電動自行車整車不得與蓄電池拆分銷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三角市場監所牽頭負責,經濟發展崗、各村(社區)配合)
8.嚴懲制假售假行為。配合區級部門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加強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斬斷非法生產、銷售網絡鏈條,2024年底前取得階段性進展并持續推進。(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場監管所牽頭負責,經濟發展崗、應急消防崗、各村(社區)配合)
(四)著力解決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問題。
9.完善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處理體系。宣傳老舊蓄電池報廢淘汰機制,支持鼓勵包含廢舊蓄電池在內的廢舊物資回收拆解處置企業發展,配合區級部門開展廢鉛蓄電池綜合收集試點,鼓勵用戶主動送檢,及時淘汰更換,推動落實強制性報廢標準。(經濟發展崗牽頭負責,應急消防崗、三角市場監管所、各村(社區)配合)
(五)著力解決溯源追責力度不夠問題。
10.嚴格事故全鏈條溯源追責。配合區級部門建立“一車一池一充一碼”識別代碼和電動自行車登記信息管理系統。配合區級部門建立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責任倒查機制,將生產、銷售、改裝、停放、充電等各環節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并配合開展調查,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追責。整治期間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嚴肅追責問責。(應急消防崗、三角派出所牽頭負責,三角市場監管所、經濟發展崗、各村(社區)配合)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4年5月底前)
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全面啟動排查整治工作,明確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明確任務分工和工作責任,梯次推進確保各項行動落地見效。
(二)攻堅整治階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1月底)
充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和物業服務企業參與排查,分類分批開展業務培訓,講清整治重點和工作方法,推動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5年12月底前)
各村(社區)和各崗位堅持邊排查、邊總結,對存在的普遍性、系統性問題進行梳理研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加強全鏈條、全過程管控,健全完善確保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全鏈條”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鎮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鎮應急消防崗為召集人,經濟發展崗、建設環保崗、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場監管所為副召集人,成員由經濟發展崗、財務管理崗、綜合執法崗、三角規自所、三角供電所、三角郵政支局等組成。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應急消防崗,統籌協調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形成整治合力。
(二)堅持統籌推進。各崗位、各村(社區)及有關單位要將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與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等重點任務統籌結合、同步推進。
(三)組織宣傳發動。開展警示教育,張貼海報標語;通過微信、QQ等渠道宣傳發送提示電動車停放、電池回收等信息;利用LED屏、“瀛山之聲”院壩會、主題黨日、趕集天、紅白喜事等形式開展宣傳,營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四)全面壓實責任。將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納入督查檢查范疇,作為鎮對村(社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行動遲緩、工作敷衍的,堅決予以通報批評、約談警示,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或有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加大追責問責力度。
(此件公開發布)?
?
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角鎮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doc
?











